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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為什麼一次來兩台?從「研究生去開公車寫論文」的網路討論,到每日駕車 10 小時上限與時刻表能承諾什麼

2026-08-12 · 優雅通勤 busnow.app · 約 8 分鐘讀完

台北街頭公車站牌前排隊等候上車的乘客
站牌前排隊等車的人龍。等待時間會不會準,取決於這條路線今天有沒有塞在同一個回饋循環裡。
出處
圖/Rico Shen,Wikimedia Commons,CC BY-SA 3.0

他在原貼文裡自己招認:入行之前,他也是會在心裡罵司機急煞搶快的乘客;真的坐上駕駛座才幾週,他發現自己也開始搶黃燈。
一位研究生暑假去開台北市公車,開了 60 天,把過程寫成論文。他發現的不是司機脾氣差——是他在貼文裡的原話——班表緊到「連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路上一塞,就只能從油門把時間追回來。
法規對駕車時數、休息時間與班表核准畫了哪幾條線?而你在站牌前等了二十分鐘、卻一次來兩台的那件事,又是怎麼發生的?

⏱ 30 秒重點
本文重點
  1. 法規畫出的三條線:10 小時、4 小時、10 小時
  2. 時刻表不是承諾,是一份「報請備查」的計畫
  3. 為什麼公車會一次來兩台:串車的機制
  4. 缺工與薪資結構
  5. 這對等車的人代表什麼
  6. 常見問題

一、法規畫出的三條線:10 小時、4 小時、10 小時

公車駕駛的工時,同時受兩套規定管:一套是勞動法規管「工作時間」,另一套是交通法規管「駕車時間」。這兩件事不是同義詞。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9-2 條(本規則修正日期民國 115 年(2026)5 月 6 日)開頭就寫明這件事: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除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關於工作時間之規定外」,其調派駕駛勤務並應符合以下規定。

項目規定內容出處
每日駕車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 10 小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9-2 條
連續駕車連續駕車 4 小時,至少應有 30 分鐘休息;採分次實施者每次不得少於 15 分鐘同上
連續性/壅塞的例外得另行調配休息時間,但最多連續駕車不得超過 6 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 45 分鐘同上
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 10 小時以上休息;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 8 小時以上,一週以 2 次為限,並不得連續為之同上
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
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時,一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延長工時一個月不得超過 46 小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者,一個月 54 小時、每 3 個月 138 小時)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

把這張表讀一次會發現一件事:「駕車 10 小時」不等於「上班 10 小時」。上下班前後的整備、待命、站間的等待,都不算在「駕車時間」裡,卻可能算在工作時間裡。

主管機關對「工作時間」的認定原則可以參考。勞動部於民國 106 年(2017)7 月 5 日訂定的〈遊覽車駕駛工作時間檢查參考指引〉就明白列出,駕駛的工作時間除了實際行車,還包括「熱車時間、洗車時間、加油時間、保養時間、待命時間」等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從事相關工作之時間。要留意的是,該指引的對象是遊覽車駕駛,不是市區公車;但它顯示了主管機關在認定「工作時間」時採取的原則。

「休息」在制度上是一個被要求填寫的欄位

很多人不知道,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派用車輛時,依法必須據實填載一張行車憑單。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9-3 條,行車憑單記載事項至少應包括車號、路線編號、路線名稱、發車日期、起站發車時間、休息起訖時間、訖站到達時間及駕駛人姓名、體溫、酒精檢測紀錄,並應保存至少 2 年供公路主管機關查核。

換句話說:休息時間不是「有空再說」的事,它在法規上是一個必須被寫下來、而且要留存兩年的欄位。

二、時刻表不是承諾,是一份「報請備查」的計畫

站牌上那張時刻表,法律上的身分是什麼?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33 條,行車時刻表應由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依公路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報請備查,並公告於相關車站及沿線所有站牌,調整時亦同;而且「行車時刻表之每日預排班表資料,應依公路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上傳至動態資訊管理系統」。

另外依同規則第 33-1 條,客運業設立的站牌自民國 101 年(2012)7 月 1 日起,應在明顯位置揭示路線名稱、路線編號、本站站名、客運公司名稱、行車時刻表或早晚班發車時刻及尖離峰班距、行駛路線圖與業者服務電話。

把這兩條合起來看,結論很清楚:時刻表是一份事前排定、報請備查並公告的營運計畫,其每日預排班表資料另須依規定期限上傳動態資訊管理系統。它描述的是「打算怎麼發車」,而不是「車一定會在幾點幾分出現在你面前」。中間隔著的,是路況、號誌、每一站上下車的人數,以及前後車之間的距離。

規模參考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公車簡介〉(資料更新日期民國 113 年(2024)5 月 16 日),台北市聯營公車路線數約 280 餘條,由 14 家業者提供服務,車輛數約 3,500 輛,路線類別包含一般路線、幹線公車、捷運接駁公車、山區公車、休閒公車及市民小巴等。這些路線的每日預排班表資料,都要依規定上傳。

三、為什麼公車會一次來兩台:串車的機制

「等很久都沒車,一來就來兩台」——這件事有正式名稱:串車,英文 bus bunching。它不是台北獨有,是全世界路線型公車系統共同的現象。

依 Drabicki、Kucharski 與 Cats 發表於學術期刊《Transportation》的研究,串車是「班距、到站乘客人數與停站時間之間的負回饋循環」所造成的結果。這個現象的經典文獻是 Newell 與 Potts 1964 年的〈Maintaining a bus schedule〉(第 2 屆澳洲道路研究局會議論文集,1964,頁 388–393):他們用一條理想化路廊建模——站距相同、站間行車時間相同、各站上車人數固定,結果只要第一班車在某一站稍微誤點,後面每一班的誤差就會被放大,相鄰兩班一個落後一個超前,最後併在一起

串車(bus bunching)是怎麼長出來的 前車稍微晚了 路口、上下車、路況 站上的人累積更多 停站時間被拉長 前車更晚 循環往下一站放大 後車面前人變少 前車剛把人載走 後車停站更快 越開越接近前車 兩台黏在一起 你等到的那一幕
串車的形成不需要任何人做錯事:只要有一次微小的延誤,回饋循環就會自己把它放大。示意圖依前述研究所描述之機制繪製。

把這個循環拆開來看:

這也解釋了另一件常見的事:你剛錯過一班車,不代表下一班就會照班距準時出現。如果剛剛走掉的其實是「串在一起的第二台」,那你要等的可能是完整的一個大空檔。

夜間校園門口一輛公車亮著車燈駛出
夜間發車的公車。班表上的每一趟,法規要求業者據實填載一張行車憑單並保存兩年。
出處
圖/Ianbu,Wikimedia Commons,CC BY-SA 3.0 Unported
與其猜班距,不如看這條路線現在的車在哪公車、捷運一次規劃・免下載

四、缺工與薪資結構

缺工人數

《聯合報》2026 年 6 月 28 日報導(記者胡瑞玲)引述交通部公路局統計,截至 2026 年 4 月止,公路客運及市區客運大客車駕駛缺員合計 1,916 人,較前一年同期的 2,281 人減少。報導並指出公路局提高徵才補助金額以協助業者招募駕駛。此為媒體引述之數字,實際數據以主管機關公布為準。

薪資結構

《報導者》2024 年 7 月 18 日報導(記者嚴文廷),一件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 年度勞訴字第 115 號,民國 113 年(2024)1 月 23 日)揭露了一名客運駕駛的薪資結構:月薪由 14 個項目組成,屬於「低底薪+加班費」的組合;報導指出該案例最後一個月的加班費約占總薪資的 35.5%。該報導的重點在於:在這種結構下,業者對外宣稱的月薪水準,需要靠加班才能達到。

身體負荷

學術面也有台北都會區的實證資料。Chen、Alexander 與 Hu 於 2022 年發表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Research and Public Health》的研究,於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3 月 30 日調查台北地區 3 家客運公司的 152 名公車駕駛(有效樣本 145 份),結果顯示:

五、這對等車的人代表什麼

把前面幾節接起來,對每天在站牌前等車的人,有三個實際結論。

你會遇到的狀況制度上的原因實際上該怎麼看
時刻表寫 8:10,車 8:19 才來時刻表是報請備查的預排班表(第 33 條)看即時到站,不看紙上時間
等 20 分鐘,一次來兩台串車:班距與停站時間的回饋循環別用「平均班距」推算下一班
剛錯過一班,卻等更久錯過的可能是串在一起的第二台尖峰時段多抓緩衝

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推論:班距的落差往往不是單一路段或單一趟次造成的。它是整條路線上一連串小延誤被放大之後的結果。這也是為什麼「這班車為什麼慢」通常沒有一個單點答案。

六、常見問題

Q:公車一次來兩台,是司機的問題嗎?這個現象在交通研究裡有專有名詞,稱為串車(bus bunching)。依 Drabicki、Kucharski 與 Cats 發表於 Transportation 期刊的研究,串車來自班距、到站乘客人數與停站時間之間的負回饋循環:前車稍微晚到,站上累積的乘客變多,停站時間拉長,於是更晚;後車面前的乘客變少,停站更快,因而追上前車。該研究引註 Newell 與 Potts(1964)為此現象的經典文獻。
Q:公車司機一天最多可以開多久?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9-2 條,營業大型車業者派任駕駛人時,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同條開頭並載明,這是在符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關於工作時間之規定以外,另須符合的調派規定。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規定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第 32 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Q:連續開多久必須休息?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9-2 條,連續駕車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休息時間採分次實施者每次不得少於十五分鐘;但因工作具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者,得另行調配休息時間,其最多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四十五分鐘。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十小時以上休息時間,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八小時以上,一週以二次為限,並不得連續為之。
Q:站牌上的時刻表是「車一定會來」的保證嗎?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33 條,行車時刻表應由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依公路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報請備查,並公告於相關車站及沿線所有站牌,調整時亦同;行車時刻表之每日預排班表資料,應於規定期限內上傳至動態資訊管理系統。也就是說,時刻表是事前排定並報請備查的營運計畫,實際到站時間仍受路況、載客量與前後車間隔影響。
Q:台灣的大客車駕駛缺多少人?依《聯合報》2026 年 6 月 28 日報導引述交通部公路局統計,截至 2026 年 4 月止,公路客運及市區客運大客車駕駛缺員合計 1,916 人,較前一年同期的 2,281 人減少。此為媒體報導引述之數字,實際數據請以主管機關公布為準。

收尾:制度早就寫下了上限

那則網路討論之所以會被大量轉傳,是因為它把一個抽象問題變成了畫面:有人親自坐上駕駛座,然後發現班表本身就是問題的一部分。

每日 10 小時的駕車上限、連續 4 小時的 30 分鐘休息、兩個工作日之間的 10 小時間隔、要保存兩年的行車憑單、依規定期限上傳的每日預排班表。這些條文的存在本身就說明了一件事:制度早就知道這份工作的時間會被壓縮,所以才需要寫下上限。

而站在站牌這一側,能做的事其實只有一件:不要用時刻表推算下一班車,去看那條路線上的車現在在哪裡。時刻表描述的是計畫,即時到站資料描述的是現況——你要趕的那班車,屬於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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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規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全國法規資料庫|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19-2 條(駕車時間、休息時間、兩工作日間隔;規則修正日期民國 115 年(2026)5 月 6 日)
全國法規資料庫|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19-3 條(行車憑單記載事項與保存年限)
全國法規資料庫|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33 條(行車時刻表報請備查、站牌公告、每日預排班表上傳)
全國法規資料庫|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33-1 條(站牌應揭示事項,自民國 101 年(2012)7 月 1 日起)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 第 30 條(正常工作時間每日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 第 32 條(延長工時後一日 12 小時、每月 46 小時上限)
勞動部|遊覽車駕駛工作時間檢查參考指引(民國 106 年 7 月 5 日訂定;對象為遊覽車駕駛)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市區公車・公車簡介(聯營公車約 280 餘條路線、14 家業者、約 3,500 輛;頁面更新民國 113 年(2024)5 月 16 日)
Drabicki, A., Kucharski, R., & Cats, O. (2023). Mitigating bus bunching with real-time crowding information. Transportation, 50(3), 1003–1030(串車的回饋循環機制;文中引述 Newell & Potts, 1964 為最早建模)
Chen, Y.-L., Alexander, H., & Hu, Y.-M. (2022). Self-Reported Musculoskeletal Disorder Symptoms among Bus Drivers in the Taipei Metropolitan Area. IJERPH, 19(17), 10596(台北都會區 152 名公車駕駛問卷,2021 年 1–3 月)
《聯合報》2026-06-28|客運駕駛荒未解仍缺 1916 人(記者胡瑞玲)(引述交通部公路局統計)
《報導者》2024-07-18|加薪也找不到人?一份民事判決,揭露公車駕駛血汗勞動的冰山一角(記者嚴文廷)(士林地方法院 111 年度勞訴字第 115 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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